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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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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版权保护如下:

第一,一般开源程序都要求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第二,你网站的内容如果是复制别人的内容,则会产生很多版权上的纠纷,因为每一篇文章都是有版权的。

第三,单纯考虑网站设计风格之类的问题,那么这个涉及是否是职务作品的问题。如果是职务作品,那么这个版权归属于公司。如果不是,那么归属你个人。

网站所有权。有些公司给企业做完网站后根本就不给源码,只是用套版做的,那么这样的网站,企业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为套版不只您一家公司在使用,而是很多家公司在同时使用。如果您网站要改版,必须要找原先的网站建设公司,否则就不能改版,当然,也可以先要回您网站的源码,再找别人做,或者同样是重新建站。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八条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什么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又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什么不受著作权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二、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不受保护。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护。其中《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传播人应注明出处。故“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引用、转播等多种形式使用“单独事实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