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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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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领知识产权代理流程及国际商标注册的后续服务

1、北京实领知产国际注册代理流程:

1)针对具体需求,由专业顾问或代理人与客户沟通并迅速出具书面方案或建议函。

2)若同意我公司方案或建议,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我公司办理。我公司收到合同及款项后,即安排同客户确定申请人信息及注册项目等主要信息,并安排进行提交申请注册。

3)需要查询的,我方会根据国外机构或国外合作机构查询结果出具详细的查询报告、专业的查询结果分析建议函。

4)客户根据查询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申请、是否调整商标,再同我司进行确认。我司将根据相关信息为客户制定详细的品牌保护方案。确定方案后进入提交注册申请阶段。

5)收到国外注册过程的任何官方文件(如:官方回执、公告通知、注册证等),我司第一时间通知并交付相关文件给客户。

6)对于申请过程中若发生的任何问题,如:发生驳回复审、答复官方意见或遇到异议等意外事件,我方在告知的同时会附上专业的处理方案或建议函;我方会密切关注相应事件的后续处理情况,及时报告新的进展。

7)我公司会将商标的续展日期、提交使用证据日期等事宜输入档案系统,在适当的时间提醒商标所有人办理。 我司在做好电子归档的同时也会将所有文件打印以纸本方式归档备案。


2、北京实领知识产权后续服务:

1)商标上报后至受理通知书下发期间,我方每月告知商标申请或其它事务进展状态。

2)在受理通知书或官方回执下发后,每三个月告知客户商标状态,直至注册成功或被驳回。  

3)北京实领知产将在第一时间对客户的各国/地区后期商标状态做出反应,持续关注客户商标权利状态,及时提醒客户提交宣誓书及使用证明和办理续展变更等后续事务。                  

4)提供各国/地区商标公告监测服务,以最大限度避免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  

5)提供涉外商标维权、诉讼等服务。


商标国际注册的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自 2008 年 9 月 1 日 起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成员国的。

3 、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4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 、不予受理的国际注册申请:凡不符合《商标国际注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 1 、 2 、 3 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6 、国际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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